滴滴快的获专车牌照,对创业公司不是什么好事

2015年10月28日 -

这几天,大家讨论得最多的就是滴滴快的获得上海市交通委颁发的专车牌照一事,这个消息在我们创投圈里也引起一片哗然, 一些舆论认为,这是对创新创业的极大鼓舞,我却持相反的观点。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滴滴快的已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创业公司

  首先,滴滴快的本质上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创业公司,他们已经是出租行业里的巨无霸,而其背后的投资者阿里和腾讯更是达到绝对的行业垄断地位。试想一个垄断型的巨无霸拿到资质,这对创业公司来说,到底是一种鼓舞?还是打击?巨无霸拿到资质在国内市场一点都不稀奇,稀奇的是那些正在奋力向前的中小型企业能够拿到资质,在我看来,目前在国内市场上还没有这样的案例。

  政策制定者不应抢了创业者的风头

  目前国家在鼓励创新创业方面的确是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让我们身在其中的人感到非常欣喜。在创业这件事上,主角永远是创业公司,是创业者,而政策制定者、投资人等都是搭台唱戏的,我们不能抢了主角的风采。

  因此,我认为相关部门虽然在政策上已经做了非常多的努力,但还应该继续前进,从“把手放宽”前进到“把手放开”,真正地放开管制的手,让市场的手去调节,让创业者自己去折腾。政策制定者往往不是政策的真正享用者,有时候介入太多,反而起不到积极作用。

  这次下发专车牌照的同时,上海市交通委还制定了一项规定——网络约租车价格要高于巡游出租车价格,理由是“低价打车和专车的定位不符”。这个规定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让市场差异化竞争,但这样人为地对市场进行干预,是严重违反市场规律的,如何竞争、如何定价,让市场去说话吧,政府要做的,就是营造一个好的政策环境,让这些市场“劲敌们”在打仗的时候,能够更加方便,更加得心应手。

  巨头合并带来的垄断会沉重打击创业创新

  美团和大众点评合并,滴滴和快的联姻,58和赶集也在一起了…给大家的启示似乎是:你创业做不到行业前三,未来就是死路一条嘛。因为只有做到前三,你才有资格和另外两名“优等生”中的一个联手,挤掉另一个,进而吞并整个市场,形成行业垄断,所以创业一定就是要做到前三。这对创业创新来说,又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我认为,这些大公司之所以合并的原因,是自身的创新力和竞争力都不足了,需要抱团取暖才能继续前进。如果一家公司足够创新,发展迅猛,他不会想要与他的竞争者分享革命果实,你看Facebook, Google,再反观美团和大众点评。所以我一直鼓励创业公司,不要怕自己体量小,只要你有想法,够创新,你就能够收获属于你的市场。作为政策制定者的相关部门在这个时候就得起作用了,你颁发的各种牌照、资质,应尽量避免向大公司、行业垄断者倾斜,避免朝着打造巨无霸的方向而去,而应平等地赋予那些创新成长型企业获取资质的权利,这样才能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给这些创新型公司以信心和动力。

  多样化才是一个健康的市场业态,而非巨无霸垄断市场。我不做市场前三,我做市场上的一个小兵小卒总可以吧?答案是不可以。

  打个比方,我们起点投资了一家非常具有潜力的环保型企业,这是一家通过生物技术提高油田产量的技术,使用这项技术,油田产量可以在原产量基础上翻一番,而且整个过程都非常环保。就是这样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项目,创始人团队在陕西延安屈居八年,抗战都结束了,他们的项目还没什么进展。为什么呢?因为在国内的这些大型垄断央企,中石油、中石化这种,要做它们的项目、参加投标,你就必须得有入网证(即牌照),没有入网证你连入围的资格都没有。

  试想对于一家海归的创业团队来说,虽然他们有非常好的产品,但因为在国内没有任何背景,仍然被种种政策、资质拒之门外。后来我们发现了这家企业,并建议他们尝试海外市场,很快这家企业就顺利拿到美国大订单,目前在阿曼、马来西亚、印尼、委内瑞拉、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的市场开拓上也进展非常顺利。这么好的技术,就是在咱们中国推不动。

  资质牌照容易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现在好多政策法规的制定,感觉总是变来变去,我们局外人是雾中看月。比如滴滴专车刚推出的时候,相关政策是把它们定义为“黑车”,经常会查“违法专车司机”的,包括Uber,还有各种拼车软件,都遇到过类似问题。现在突然又给滴滴专车发牌照了。那么滴滴专车有牌照后,Uber、神州专车这些暂时还没取得牌照的,是算黑车吗?

  我们的市场上经常出现一些处处要牌照要资质的管理模式,如果已有一个法规,它自始自终都是存在的,所有的市场行为都要遵循这个法规,这是可以公平、公正地规范市场的,企业会愿意遵循。可国内市场经常在面临一个新生事物时,针对这个事物半路出现一个法规,必须有资质、牌照,这就会逼得企业花费巨大精力去处理资质问题,本来应该放在做产品、做市场上的精力,也分散在这些行政事务上了,这对于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来说,我认为也是不够积极的。

  举个例子,今年8月中旬,上海市交通委出台了一份关于本市公共停车场安装电子收费系统的相关事项通知,公布了首批电子收费系统设备合格供应商及产品型号名录,实施电子收费系统规范化改造的公共化停车场名录,及首批参与电子收费系统规范化改造的第三方企业名录。本来这个停车市场竞争非常公平,原来谁谈得好就是谁的业务,现在出来了这个首批认证资格,这屏蔽了一大批目前还未拿到资格的企业,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拿我们闵行区一个优秀的做汽车后市场业务的创业企业为例,他们就没有被录入首批企业名单,虽然目前已经开始在做相关申请,但申请也需要一定的审批周期和流程,在这期间,这家企业不得不暂停部分相关业务,而竞争对手正可利用牌照优势跟停车场签业务,导致不公平的市场竞争。

  我昨天刚从印度回国,印度虽然在GDP上差我国太远,但从市场经济角度来说,我认为印度市场是比国内市场开放的。国内不仅赋予了大型垄断企业非常多的政策红利,但对外企的限制却诸多。反观印度,他们没有这些区别对待。现在创新创业很火热,几乎到了人人言必及创业、家家言必及创新的程度,整个氛围非常好。我们更寄希望于创新型创业企业在国内也能得到跟大公司一样的优待,也期待更为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也欢迎政策制定者、大公司的朋友们都来创业公司感受一下,了解创业者的不易,理解他们的无奈和心酸,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

编辑: liushoulong